E-Magazine facebook
สาส์นจากนายกสมาคม TRA PRESIDENT VIEW
 
  history  
     
 
泰国橡胶协会章程
 
     
  icon第一章:一般信息 icon  
 

 

第一条 本协会泰语名为“สมาคมยางพาราไทย”,中文名为“泰国橡胶协会”,中文拼读作“Taiguoxiangjiaoxiehui”,英文名为“THAI RUBBER ASSOCIATION”,下文简称为“协会”。

第二条 本章程中:

“协会”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

 “会员”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的所有会员

 “董事会”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董事会

 “董事”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董事会成员,同时包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财务主管

 “协会会长”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会长

 “副会长”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副会长

 “秘书长”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秘书长

 “财务主管”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财务主管

 “经理”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经理

 “协会秘书”指的是泰国橡胶协会行政秘书

 

第三条 该协会办事处位于泰国宋卡府合艾市合艾县区措威他亚坤 3路45、47号,邮政编码:90110

第四条 协会印章为爱侣湾三面象神图案

 

第五条 协会宗旨如下:

(1)促进橡胶农业的发展,包括生产、贸易及出口;

(2)支持和协助会员解决各种问题及困难,与外界接洽商谈并维护橡胶贸易共同利益,了解和跟踪国内外橡胶市场动态和贸易情况,以支持橡胶贸易业;

(3)开展橡胶农业生产、贸易、出口方面的研究,交流和宣传橡胶的学术知识包括贸易新闻等;

(4) 经由会员同意,向会员收集关于橡胶经营过程中关于农业生产、贸易、出口等方面的统计数据、文件资料和信息;

(5)促进橡胶产品质量提高,达到国际标准;

(6)在促进橡胶农业、生产、贸易、出口方面与政府展开合作;

(7)制定协议或规章制度,要求会员遵循相关规定或规避违规行为,以规范橡胶的农业生产、贸易及出口;

(8)协调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外商之间关于橡胶生产、贸易及出口方面的纠纷争议;

(9)不采取政治行动;

(10)通过购买或接受个人意愿赠与的方式持有的不动产所有权,用作协会的办公或运营场所;

(11)编制、销售和发行有关橡胶的期刊或各种讯息;

(12)通过组织活动为协会营收,如:组织聚会宴请活动,开展体育赛事等;

(13)组织举办国内外的研讨会、培训和论坛;

(14)作为成员加入国内或国际的任何其他协会组织;

(15)向国内外的其他组织、协会提供捐赠;

(16)收取年费、特殊维护费、无任何约束条件的捐赠以及来自会员和大众的其他捐赠;

(17)执行股东大会所批准的其他事项和决议。

 

第六条 经理在董事会的监督之下作为协会的经营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

 
   
  icon 第二章:会员资格及申请会员 icon  
 

 

第七条 会员分为如下四类:

(1)普通会员 从事橡胶厂生产经营和出口、每月不低于1000吨产量的公司法人或国有企业,须至少担任四年特别会员后,方有权投票选举董事会,本身已作为普通会员情况除外;
(2)特别会员 指从事橡胶厂生产和出口、每月不低于1000吨产量的公司法人或国有企业,在董事会选举中无投票权的法人或国有企业;
(3)准会员 包括从事橡胶生产和出口的农民、生产商、贸易商,在董事会选举中无投票权;
(4)名誉会员 包括名誉主席、对橡胶贸易感兴趣的资深名士或国内外官方或私营部门的橡胶机构或橡胶专家,经由董事会一致同意可邀请其成为会员。


第八条 有意申请普通会员、特别会员和准会员的法人或企业单位须向秘书长提交入会申请表,同时至少需要获得两家企业单位推荐认可,在收到入会申请后由秘书长首先向董事会提交该申请;
接受会员入会申请须获得董事会决议通过,决议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支持数不少于参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九条 协会会员准入

(1)普通会员 自收到秘书长入会书面通知之日起,须在30天内向协会支付2万泰铢(20,000泰铢)年费,付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获得普通会员资格、同时有权享有会员权利。

(2)特别会员 自收到秘书长入会书面通知之日起,须在30天内向协会支付一万五千泰铢(15,000泰铢)年费,付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获得特别会员资格、同时有权享有会员权利。

(3)准会员 自收到秘书长入会书面通知之日起,须在30天内向协会支付入会首笔手续费3万泰铢(30,000泰铢),同时支付1万泰铢(10,000泰铢)年费。首笔入会手续费及年费均支付完毕后申请人即可获得准会员资格并有权享有会员权利。

(4)名誉会员  无须支付入会费和年费。

除了入会费和年费外,会员还须支付特殊维护费,该费用根据会员每个月向国外销售的橡胶量以及董事会确定的比率计算,普通会员、特别会员和准会员每吨橡胶均收取不超过3泰铢,各会员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后15天内支付该费用。

 

第十条 所有类型会员在如下情况下失去会员资格:

(1)已停止橡胶的生产或贸易;

(2)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信辞职,但仍须如数将年费、特殊维护费和任何其他欠款(如有)补缴协会;

(3)因以下原因被除名:

A.违反协会的规章制度;

B.破产、存在债务问题或被清算;

C.出现任何有损橡胶生产和贸易的行为;

D.在第二年的3月31日之前不缴纳年费,对于普通会员而言,不超过12个月不缴纳特殊费用,对于特别会员或准会员,自收到财务主管书面通知的日期算起,不超过6个月不缴纳特殊费用,根据泰国橡胶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无合理理由可免除。

E.出现对协会造成损失或不利的不当行为,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二投票通过其除名决议。

 

第十一条 在理事会根据上述第十条第(3)款决定处罚会员之前,秘书长应以书面形式将通知送至当事会员的经营地址,详细说明当事人违反事项,并且提前至少七天安排董事会决议会议,会议举行日期、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均应允许当事人有出席董事会议并辩护的权利

第十二条无常年维护费的普通会员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有权选举董事会。

(1)严格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及规定

(2)维护并保持协会荣誉

(3)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协会的业务发展

(4)向协会缴纳会员年费、特殊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普通会员,特别会员以及准会员有权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核查协会的运营及资产情况

 

 
     
  icon第三章:董事会 icon  
 

 

第十六条 设立由法人代表组成的董事会,由年度会员大会选出至少七名普通会员、不超过十五人组成,并根据本章程第五条规定的协会宗旨对协会运营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董事会有权制定各项规定以实现协会运营宗旨

第十八条 董事会可指定一个或多个小组委员会,授权其在董事会的监督下执行工作,小组委员会须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的具体进展清况,同时遵照董事会的工作执行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董事会有权邀请推荐第三方作为赞助人或咨询顾问为会员提供协助或建议,但该赞助人和顾问无权经营协会事务,其任期与推荐的当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二十条 董事会有权任命协会工作负责人员,以开展协会相应的内部事务,同时根据其职责确定所获报酬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参加年度会员大会的普通会员以多数票选通过

第二十二条 根据第上述十六条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内部开展选举,选出董事担任如下职务:

  (1)协会主席

  (2)第一副会长

  (3)第二副会长

  (4)第三副会长

  (5)第四副会长

  (6)秘书长

  (7)财务主管

  (8)质量研究及发展部主任

  (9)运输保险部主任

(10)产业工厂部主任

(11)农业部主任

(12)合同价格及营销部主任

以及其他协会董事会认为合适的岗位,每届任期为期2年

 

第二十三条 如果董事职位在任期结束前出现空缺,由董事会其余董事从普通会员中选择人选代替其职,其代岗任期于原空缺董事岗位任期一致

第二十四条 除按任期时间正常卸任情况,董事会成员将在如下情况下终止董事资格:

(1)死亡

(2)辞职

(3)根据本章程第十条丧失会员资格

(4)不具备本章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

(5)会员大会决议罢免,此项罢免决议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会员投票通过

(6)根据佛历2509版本“贸易协会法”第33条款被商务部长下令免职

(7)连续三次缺席董事会议即视为默认终止董事资格

(8)身体残疾导致无法履行职责

(9)法院最终判决破产

(10)法院最终判决须监禁,因疏忽大意所犯轻微罪行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每月须至少召集召开一次董事会,须将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给参会董事,如会长、副会长或两名董事认为合适,可指派秘书长召集董事召开特别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参会人员不少于当年入选董事全体成员人数的一半,才可达到法定人数,如董事无法出席会议可授权相关代表代为参会

第二十七条 如秘书长根据上述第二十五条获批召开会议后,应在批准后四日内开会,同时须向各董事告知具体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会议要求以及请求召开会议人姓名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会议以票数多的一方决议为准,每位董事均有一票投票权,如票数相等由会议主席加投决定票

 

 
     
  icon第四章:会员大会 icon  
 

 

第二十九条 协会的会员大会包括年度普通会员大会和特别会员大会

第三十条 根据第九章第二条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即召开年度普通会员大会,协会秘书长负责将会议的具体举办日期、地点和会议议程提前至少七天书面通知会员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可随时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但须至少提前七天向会员发出通知,告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除在紧急情况下协会会长或副会长可召集特别会员大会,但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才能视作满足会议召开充分条件

第三十二条 不少于普通会员总数五分之二的人数有权共同书面联名向董事会提交申请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并且须说明召开会议的目的,董事会收到申请函后,须通过秘书长向会员至少提前七天发出特别会员大会会议通知,告知具体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及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由协会会长担任会员大会主席,如会长缺席会议或无法出席会议,由副会长担任会议主席,如副会长缺席会议或无法出席,由普通会员或前来参加会议的会议代表选举出一名普通会员或代表担任该次会议主席

第三十四条 会员大会须有不少于普通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的普通会员或代表出席,方可达到会议法定人数
会议决议由多数票选表决通过,如果票数相当,由会议主席加投决定票

第三十五条 年度会员大会须进行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上次会议纪要
(2)审议往年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并批准年度资产负债表
(4)董事选举(于任期到期当年)
(5)任命年度审计员及确定薪酬
(6)其他事项(如有)

 
 
     
  icon第五章:秘书长和财务主管icon  
 

 

第三十六条 除本章程上述规定外,秘书长有以下职责:

(1)负责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制作会员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并将其保管于协会办公室

(3)制作会员注册登记册

(4)执行董事会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七条 财务主管负责按董事会通过决议方案记账、保管现金、接收款项和支付款项,同时为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并准备相关文件

 

 
     
  icon第六章:章程修订icon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条款的修订、增补、更改或撤销须获得协议会员大会不少于普通会员人数或参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票选决议通过方可予以修订、增补、更改或撤销

 

 
     
  icon第七章:设立代表 icon  
 

 

第三十九条 普通会员可授权任何人代表自己参加会员大会投票,但须通过书面授权函件说明被授权人姓名,并明确说明授权具体内容和授权其参加何次会员大会,同时须让被授权人在会议开始前将该授权书提交给协会秘书长

 

 
     
  icon第八章:协会解散 icon  
 

 

第四十条 协会解散会员大会决议应有全部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附议,如会议决议通过解散协会,董事会应及时开始账务清算和办理协会解散事宜,或根据会议决议规定时间执行解散,协会帐户结算完毕后若有剩余财产,应依据大会决议把资产捐给各公共慈善组织机构

 

 
     
  icon第九章:协会财务及会计 icon  
 

 

第四十一条 协会财务及会计

(1)协会董事会应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将其发送给审计师审查,并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120天内提交协会年度会员大会审核批准

(2)会计财务年度计算将以每年的12月31日作为财务年度核算结束时间

 
     
     

 

主页  | 协会成员 | 新闻 | 活动 | 天然橡胶的地方市场价 | 天然胶行情 | 泰国橡胶统计 | 网页链接 | 联系我们

 

The Thai Rubber Association 45, 47 Chotevittayakul 3 Road, Hatyai Songkhla 90110 Thailand
TEL. 074-429011-2 , 074-429311 FAX. 074-429312 E-MAIL: tra@thairubber.org

 

©Copyright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ME-FI dot com